妇女从政
尽管瑞士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民主的国家之一,但在欧洲,除列支敦士登外,它却是最晚通过妇女选举权的国家。直到1971年,妇女才允许参与联邦选举;1981年,男女平等权利才被列入宪法。
瑞士54%的投票人是妇女,但在联邦及州政府中,尽管近年来妇女人数不断增长,仍远远少于男子。2003年,国民院的妇女比例为26%;联邦院的妇女比例占24%;各州议会中的比例为24%,州政府的比例为22%。
各党派中被选举的妇女比例不同。2003年全国大选中胜出的候选人中,绿色党50%是女性候选人,社会党为46%。而在瑞士人民党中,妇女候选人人数只占5.5%。
尽管妇女在瑞士国会中所占比例仍较低,但与其它国家相比,该比例相对较高。2003年10月(最近一次大选之前),各国议会联盟(the Interparliamentary Union)调查表明:瑞士国会妇女比例居世界第22位。在该表格中,英国和多明尼加共和國共和国并列排第51名,美国排第65名。
目前,瑞士联邦政务会中有两名女议员。1999年,瑞士有了第一位女主席--露特•德赖弗斯(Ruth Dreifuss)。当时的联邦总理也是一名女性:安内马利•胡贝尔-霍茨(Annemarie Huber-Hotz)。
在1999年到2003年间,瑞士联邦议会中有两民女议员。但在2003年大选中,基督民主党的露特•梅茨勒(Ruth Metzler)落选,瑞士人民党的克里斯托夫•布洛赫尔人民党(Christoph Blocher)胜出。2004年的瑞士国会将再次由六名男议员和一名女议员组成。
2003年4月, 4名妇女被选入苏黎世州政府。这是历史第一次,苏黎世州政府的女议员人数(4人)超过男议员(3名),是瑞士妇女政治的另一大突破。
国民院的大多数妇女属于左翼党派。最近一项立法投票的研究表明:右翼党派的女议员比右翼男议员更左倾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