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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举政府

联邦委员会的成员是由国会议员选举出来的。

联邦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共同承担决策的责任。很多分析家认为,这一体制可以消除异议,为政府带来潜在的机会。

如果一名联邦委员退休或去世,其接班人将由国会选出。理论上,任何瑞士公民都可能被选举;但事实上,离职委员所属党派将提出候选人名单,新的委员将从中选出。联邦政务会成员不是国会议员。

一旦联邦委员被选举产生,到下一届国会选举之前,联邦委员将一直任职。国会选举以后(每四年一届),联邦委员如果打算继续任职,需要亲自参加再选举。通常情况下,再选举只是一种形式,多数联邦委员会一直连任,直到他们自己决定退位。

1959到2003年之间,瑞士按照“神奇配方”的原则决定政府人员的分配。每个大的党派拥有两个席位,即自由民主党、社会民主党和基督民主党,另外一个席位属于瑞士人民党。以前,每个联邦委员必须来自不同的州;2000年1月1日,新的宪法出台,改变了这一规定。但联邦委员选举仍尽量照顾到各个地区。近年来,女性候选人数有所增多。

2003年选举后,瑞士人民党成为国会里唯一最大的党派,“神奇配方”也被取缔。基督民主党成为国会中最小的党派,只拥有一个席位。在瑞士131年的历史中,联邦委员第一次参加再选举, 却没有连任。

直到2000年1月1日,宪法规定,每一位联邦委员必须来自不同的州。尽管宪法修改后,这条规定被废除,但国会仍努力保证联邦委员尽量代表不同的地区。近几年来,瑞士有意增加女候选人。但是,2003年的选举后,联邦委员会中只剩下一名女委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