妥协制度
瑞士人为自己通过妥协而达成一致的能力感到自豪。
如果一名联邦部长想要通过提出一项新立法,在这项法规正式生效之前,需要进行长时间的讨论。
首先,他必须说服联邦委员会的其他成员。之后,相关院外游说团的意见将被咨询。草案必须通过两个联邦议院的讨论。第一个议院首先在委员会中讨论,然后整体讨论。一旦提案通过第一个议院,第二个议院将按照同样步骤对其进行讨论。议院讨论提案的顺序由议长决定。只有两议院都通过的提案才能正式生效。
这个时候,提案仍可能遭到某些特别利益的游说团的反对,他们可能收集签名,发起公民复决从而推翻整个提案。如果反对者能够收集到5万个签名,新法案则都须通过全民投票。 为了避免这样的威胁,政府可能建议以项妥协建议,以劝说反对派不要发动全民投票。
政府中的反对派
最强有力的党派在联邦政府中都有代表,联邦议院应该会支持政府的所有提案。
然而事实并非如此。联邦政府的提案常常遭到议院或人民的否决。
瑞士的妥协制度就是这样生效的:否决政府提议是瑞士民主的一部分,不会导致政府危机,降低投票信度或领导辞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