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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人口

Theresia Duardt是200多“无家可归者”中的一名 (新窗口)

Theresia Duardt是200多“无家可归者”中的一名。该照片由Caurl Durheim为一中央警察登记处摄于1852到1853年间。该登记处是世界同类机构中的第一家。当时的照片收集于伯尔尼的联邦档案库中。© Carl Durheim

十八世纪末期法国入侵时,各地瑞士人之间的主要不平等被忽略,但部分群体仍缺乏政治和社会权利。

犹太人
几个世纪以来,犹太人的权利一直严重地受到限制。有时,他们甚至在瑞士联邦(如西欧的其它很多国家一样)受到刑罚。从十四世纪中期开始,犹太人首先被赶出了城镇;之后,又被限制只能在特定的区域内活动。

十八世纪时,犹太人受到更多的限制。他们只能在现代阿尔高州的两个村庄中生活:即兰格瑙(Lengnau)和安汀根(Endingen)。

1798年,在海尔维第共和国的统治下,犹太人取得了自由选择居住地和职业的权力;1803年的调停法案签订后,犹太人又再次受到限制。直到19世纪60年代,瑞士犹太人才取得了选举权,并且可以自由居住和工作。1874宪法最终保证了他们的信仰自由。

无家可归者
所谓的“无家可归者”指的是那些没有在地方登记的公民,且被迫过着流浪的生活。

出于多种原因,人们可能失去属于地方政府的公民权利:例如疏忽照管孩子;以“罪恶”的方式生活(即未婚同居);未服兵役;或出于其它政治及宗教等原因。

1850年,针对“无家可归者”的一条法律出台,其目的在于防止流浪汉增多,并保证所有人能享有公民权利。在该法律行使之前,各地区都想尽办法将“无家可归者”赶出各自的管地。为了避免村民去他乡乞讨,乡镇政府在法律的强迫下,不得不为他们提供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