垃圾填埋
瑞士2000年1月出台的法律禁止直接填埋可燃垃圾。现在,城市废物必须进行焚化处理,垃圾填埋仅限于不可燃废物。到2005年,足够的垃圾焚化炉建造完成之前,少部分的城市废物仍将继续进行填埋处理,
水资源污染的威胁是决定焚化处理的重要因素之一。垃圾填埋需要非常严格的监控;一旦发生问题,无法像焚化一样简单地停止。
在瑞士,垃圾填埋分为三种:
惰性物质
包括建筑废物,如水泥、砖瓦、玻璃等,含有较低的有毒成分,但不向外界环境散发有害物质。这种垃圾填埋的监控所需程度最小。
稳定残余物
这种垃圾填埋用于焚化处理后的剩余物。这些废物中含有有害的重金属物质,但不放射废气或可溶于水的有毒物质。这种垃圾的填埋比惰性物质需要更多的监控。
生物活性垃圾
生物活性垃圾可释放废气或渗入地下水,污染环境。这种废物填埋需要严格的监控与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