垃圾焚化

位于圣加仑的城市废物焚化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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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弃物主要分为两种:城市废物和有害废物。城市废物由家庭或小型企业产生;有害废物包括化学废物,传染性废物及有毒废物。废物的处理大体分为两种:燃烧和填埋。废物的种类决定了其处理方式。
城市废物
2000年1月开始,瑞士所有不可循环的可燃废物都必须焚化处理。但由于现有的28家垃圾焚化厂不能处理过多的废物,部分废物(2000年约12%)还需要填埋处理。到2005年,瑞士计划建造足够的垃圾焚化厂,满足垃圾处理的需要。
近年来,焚化炉进行了大幅度地改进,使得城市废物焚化产生极少量空气污染
废物能量
焚化厂也可以提供能源:瑞士28家垃圾焚化厂可可产生足够二万五千户住家使用的电能。使用这些能源取暖,瑞士可少进口21万5千吨石油。
在瑞士,不仅城市废物焚化产生能源;水泥工业也燃烧适合的废物以满足其能源所需,如燃烧废油和使用过的溶剂等。水泥窑中可焚化物于不可焚化物有严格的规定,大多数的城市废物和有害废物不能使用该方法处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