瑞士的能源政策
在日本于2011年3月遭受地震重创并导致福岛核电站发生重大事故之后,瑞士在能源政策领域发生了许多事情。关于是否利用核能的争论,不仅成为政治舞台上的一个热点话题;在瑞士和世界上其它许多国家,人们还都纷纷走上街头,举行示威游行,静坐集会,并在能源企业附近搭建帐篷,安营扎寨,以示抗议。这些抗议活动大都是以和平的方式进行的。无论以何种语言发声,他们提出的要求都是一致的:关闭核电站,发展可更新能源。

瑞士联邦委员会于2011年5月25日决定,瑞士将逐步退出核能。目前既有的核电设施应在安全期限内继续运行,但到期后不再重建或更新。为了保障瑞士在退出核能之后的能源安全,联邦委员会打算在2050年以前,通过一套有效的一揽子措施,可持续地改造瑞士的能源体系 (即“2050年能源展望与能源战略”)。
从2009年起,瑞士就通过“以不低于成本的价格收购上网电量”的办法支持可更新能源。为此,从2013年起,每年最多可支付五亿瑞士法郎的资金。这些资金由所有的电力消费者买单:他们要为使用的每千瓦小时电力支付一笔附加费。
根据联邦委员会的一项决定,“瑞士能源行动计划”将延续至2020年。“瑞士能源行动计划”是一个全国性的中央平台,旨在促进以节约而明智的方式使用能源,并鼓励使用可更新能源。“瑞士能源行动计划”与各州、市镇、经济界以及各种环境组织共同采取措施,以实现上述目标。
在能源效率方面,联邦委员会在很久以前便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。联邦委员会打算通过制订针对家电、电子设备和电子发动机的各种能源消耗规定,杜绝高能耗设备的销售。第一批能效规定(对象为冰箱)于2002年实施,同时还实施了重要家电和电气灯具的能源标识制度。如今,针对绝大多数家电,都已制定了关于电力消耗的规定。这些规定都与欧盟现行的有关规定协调一致。